北校区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一、盐务街特色创新功能区试点项目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
2017年11月20日上午9:30,产投公司常务副总王洋在产投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盐务街特色创新功能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贵州医科大学征收范围内公产征拆的工作协调会,贵乌社区桂立安书记一行3人,医科大学工作组孙斌副处长一行4人,金碧征收公司总经理方进等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各方联系方式,各方所需提供的资料及准备工作要求。下午2:30金碧公司方总,产投公司麻玉全等4人到我校北校区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对接。
二、北校区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到商专考察学生过渡安置情况准备
2017年11月22日上午10:30,北校区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进一步摸清盐务街特色创新功能区试点项目学生过渡安置的准备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商专考察学生宿舍设施设备完善情况并向产投公司口头通报需整改的问题。
三、盐务街特色创新功能区试点项目工作组第三次工作会议
2017年11月22日下午5:30,贵阳市云岩区分管项目副区长、指挥部指挥长李发军,产投公司副总经理王洋与我校副校长冉江舟进一步洽谈盐务街特色创新功能区试点项目工作。
冉江舟副校长提出:第一,为配合贵阳市市委市政府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棚户区改造,实施“三变”。学校高度重视,由学校党委研究具体搬迁方案。第二,我校学生搬迁安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已制定方案,主要等商专宿舍的整改完成。第三,我校“三角地”权属问题复杂,我校有相关历史依据证明权属归我校,如有公司提出异议,最好与我校进行交涉。第四,征收项目涉及的我校门面、摊位,我校已完成合同清理,告知商户征收时间,并不再对合同进行续签。第五,针对该项目涉及的金仓路开口问题,建议区政府尽快提出方案,尤其是路口的门面一定要提前清理。第六,建议云岩区政府考虑搬迁学生的补助问题。云岩区副区长李发军对具体事宜作出相应的回复:
1、学生过渡安置宿舍已与贵民公司、商专进行协商,洽谈情况比较顺利,但还是要做好两手准备,如商专宿舍不能安置,需考虑在贵大科技学院进行安置的可能。
2、关于贵医提出的规划让地和退让河道的问题,在规划上是满足建设要求的。
3、贵医“三角地”问题在以前的处理上存在瑕疵,建议先搁置权属争议,先进行测量和处置地上房屋,后续再来处理权属问题。
4、关于征收补偿的问题,先按“拆一还一”的方案来走,涉及的商户由学校与其谈,征收公司再与学校洽谈赔偿问题。
冉江舟副校长再次强调,学校不宜与商户谈判,建议区政府为主导,学校配合;关于综合体单体的使用,建议按学校与钟汰涌市长会议精神,考虑儿童医院规划。
四、北校区土地测量竞争性谈判确定测绘单位并启动测绘工作
由于盐务街特色创新改造项目涉及征收我校红线范围内兴贵路部分土地房屋和轻轨三号线征收我校土地,为掌握详实的土地房屋数据以便在征收赔偿时最大限度保证学校利益。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30在南校区基建处会议室,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国资处共同邀请具备测量资质的贵州天盈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博富源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山连山商业地质勘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竞谈,对此次征收涉及的土地房屋进行测量。通过资格审查、唱标、二次报价及承诺等流程,经参会人员投票,贵州天盈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5票第一名获得我校北校区土地房屋测量委托。11月27日、29日先后两次与测绘单位到兴贵路和轻轨三号线征收实地明确测绘范围。
五、轻轨三号线建设征收我校土地相关问题会议
2017年11月27日下午3:30,贵州医科大学副校长冉江舟组织党办主任陈颖、财务处处长杨正、国资处处长张玲玲、后勤管理处处长张秀林、基建处处长朱贵阳、孙斌,科开公司经理陈周、 审计处处长谌贻萍、 校办副处长江宣城、保卫处副处长杨光及北校区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朱长虹、王 磊召开轻轨三号线建设征收我校土地会议。
会议就贵阳市轻轨三号线建设征收我校法医中心及附近房屋问题,由于门面的总承租人将门面转租,导致学校不能按合同约定到期时间收回门面,不利于与轻轨公司进行征收谈判等内容形成决议:
1、科技开发公司和总承租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要求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2、国资处、科开公司敦促承租方将已到期门面清理出去,对已空置门面学校及时收回,随时掌握动态,空置一间,收回一间,并立即交法医中心使用;
3、对到期门面采用停水、停电方式督促清理,后勤、科开、国资下达停水电通知,并立即和承租人联系,力争12月底,最迟明年2月必须收回所有门面;
4、科开、国资、审计、基建,做好轻轨三号线涉及征收的房屋的清产核资工作,做好资产的评估。
会后,2017年11月29日上午9:30,北校区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科开公司、国资处、法医学院到轻轨三号线征收实地查看校园范围。科开公司将清理出来的两间房屋交付法医学院使用。
六、协调兴贵路火烧门面商户与征拆公司商谈赔偿问题
2017年11月30日上午,兴贵路火烧门面商户到新校区申诉门面赔偿问题,工作组随后召集云岩区征拆办方总一行三人到北校区工作组办公室初步对接,并于12月1日下午15:30召集后勤、资产及商户代表到云岩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此事。会议主要了解火烧门面十户经营户的诉讼请求及原因,根据商户请求,形成如下意见及建议:
1、由于政府建设及棚改需要,污水处理厂建设必须征拆我校部分商户范围,对于征地拆迁补偿应遵守国家的征收政策和贵州省征收相关管理规定,对于在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方沟通协商解决。
2、由于征拆,学校已启动修复火烧门面施工被迫停止,导致学校与商户达成的协议未能执行,火烧门面经营户因此找到贵医要求赔偿损失。云岩区曲书记表态视火烧门面存在,之后在此基础上谈赔偿问题,同时,学校因启动修复门面施工也遭受费用损失,此项费用由学校一并报区指挥部。
3、对于经营户们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贵阳市云岩区棚户区改造“三变”试点项目指挥部征地拆迁组要求商户提供相关资料,资料主要包括: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税收证明(免税的,免税证明)、上一年经营收入及用小工的工资,近一到三年的养老保险情况证明,火灾引起的鉴定资料。由商户准备好资料后交到贵阳市云岩区棚户区改造“三变”试点项目指挥部征地拆迁组,征地拆迁组根据每个经营户的不同情况来进行补偿。